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
经研究决定:
免去张艳同志的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;
吴后胜同志任同乐街道办事处主任;
免去袁立梅同志的同乐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;
祁建中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;
张祥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(区乡村振兴局)副局长;
免去周钟鸣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(区乡村振兴局)副局长职务;
汪洋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李焱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;
唐静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;
赵爽同志任区数据资源管理局(区政务服务管理局)副局长;
免去刘祖艳同志的区数据资源管理局(区政务服务管理局)副局长职务。
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
2024年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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